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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进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,有效预防酒醉驾交通事故的发生,文水大队集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,及时消除隐患,从严查处一批重点突出违法行为。
案例1
8月4日,文水大队秩序股根据大队安排在柳开线8KM路段处开展酒醉驾集中行动中,民警对任某驾驶号牌为晋JQZ***的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,用酒精检测仪对任某进行检测,呼气结果为107mg/100ml,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鉴定,任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9.33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任某,准驾车型C1,车辆状态正常。任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,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,吊销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
案例2
8月9日,文水大队开栅中队民警开展重点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,发现由南向北驶来悬挂号牌为晋HUL***号小型普通客车靠边停车躲避检查。执勤民警及时上前进行检查,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有酒精的味道。经检测,该男性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67mg/100ml,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韩某,准驾车型:C1。于2021年11月22日,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文水县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进行处罚。驾驶证状态处于暂扣、超分状态。车辆状态正常。韩某因涉嫌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;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民警依法对其处罚,罚款4000元,记6分,吊销驾驶证、并处15日以下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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